商務部12月23日發布的《關于“
十二五”期間促進典當業發展的指導意見(jiàn)》指出,加快典當業立法步伐,推動《典當行管理條例》盡早出台,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地區性法規。
意見(jiàn)提出,建立企業、地市、省、國家四級風險防範體系。防範典當業務過于集中于單一類當物的風險。建立健全典當業市場監測、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,及時發布典當業防範風險相(xiàng)關指引。嚴格執行典當行從銀行貸款的比例限制,嚴禁違規吸收公衆資金甚至從事非法集資活動,嚴禁發放(fàng)信用貸款。
意見(jiàn)強調,建立和完善标準規範體系。加快各類典當業務的标準制訂工作,針對典當業
各項業務流程和主要環節,加快研究制訂相(xiàng)關标準,
逐步形成行業标準體系。加大部門協調力度,争取出台促進典當業發展的政策,研究解決典當業發展與監管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。幫助典當企業拓寬融資渠道,推動建立典當企業之間、典當企業與銀行、擔保公司等其他社會融資機構之間的合作機制,并強化對擅自從事典當經營行爲的整治。